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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购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时间:09-15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64

淮安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购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0月7日起,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购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通知》明确了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额度,要求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淮安市商品房认购协议》签订日期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淮安市商品房认购协议》载明的首付款金额。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向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交申请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开发企业承诺书》、经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淮安市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现场填写《委托书》。购房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夫妻双方均需办理的,应同时到场一次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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